黨員干部的微信朋友圈是“紀外之地”嗎?
某村黨總支委員、村委會副主任李某,無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紀律要求,在微信朋友圈發表“凈搞些沒用的”“根本控制不了”等不當言論,質疑黨員干部在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中所采取的措施和所做的大量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最終受到黨紀處分。
解析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李某“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其行為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 點評 一個組織就是一座堡壘,一名黨員就是一面旗幟,先是黨員,才是網民,要自覺規范在微信等公共媒體上的言論,樹立良好的黨員形象,決不允許自行其是、不負責任地發表各種錯誤言論。 李某的行為,看似只是在微信朋友圈自由發表言論,暴露的卻是黨性意識薄弱、政治意識不強、政治敏感性不高等問題。身為基層黨員干部,處于疫情防控的第一線,應當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團結群眾、凝聚人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而不是信口開河、攪亂人心、打擊士氣。 提醒 在現實中,經常有一些黨員干部平時說話不過腦子,口無遮攔,這些行為看似只是幾句牢騷抱怨,但已經處于“走鋼絲”的危險狀態,一不小心就會踩了政治紀律的“紅線”。因此,黨員干部發表任何言論都要講規矩、守紀律,切莫把微信、微博、QQ、抖音等社交媒體、軟件當作信口開河的“紀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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