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山鎮黨委關于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
根據縣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21年11月27日至2022年1月14日,縣委第五巡察組對伊山鎮黨委進行了巡察。2022年3月31日,巡察組向伊山鎮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組織情況
縣委第五巡察組反饋意見后,伊山鎮黨委第一時間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現任鎮黨委主要領導朱禮家同志,多次聽取巡察整改工作匯報,協調解決整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班子全體成員按照責任分工對號入座,主動認領整改任務,定期牽頭會辦整改滯后事項,督促指導條線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壓實整改政治責任,堅定不移加快整改進度。對整改不力的問題,堅決“回爐”補課,由鎮黨委副書記掛牌督改,只有完全整改到位,方才銷號結賬。截至目前,巡察反饋的13項39個問題,已整改完成31個問題,正在整改8個問題,無尚未啟動整改的問題。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已整改完成的問題
針對巡察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堅持即知即改、真抓真改,截至目前,已累計整改完成31個問題。
1、關于“黨政工作邊界不清”問題的整改。
(1)今年4月,鎮黨委修訂完善黨委政府議事決策規則,研究制定了《伊山鎮黨委會議制度》《伊山鎮三套班會議制度》《伊山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進一步明確議事主體和內容。明確黨委會和三套班會議的各自議事內容、要求、范圍、程序等,分別指定專人負責相關會議記錄,確保如實記錄會議情況和妥善保管會議記錄。
(2)嚴格按照黨委會或三套班會的議事決策規則召開會議,研究決定相關重大事項,并準確、全面記錄成員研究、討論情況,客觀反映會議事過程,確保議事程序合法化、民主化。
(3)加強內部監督,在鎮黨委實行內部監督,確保議事透明,并實行跟蹤落實,對議事制度的執行和落實進行重點跟蹤,按規定程序適時調整和完善決策,保障鎮黨委議事決策落地落實。
自巡察反饋以來,“三重一大”事項均提交黨委會研究;鎮黨委會、三套班會對議事內容明確區分,黨政辦、組委辦對黨委會、三套班會會議規范記錄。
2、關于“項目管理嚴重缺位”問題的整改。
(1)招引的項目須經招商辦審定是否可以落戶,初審符合項目招引政策的提交班子會討論,并征求國土、規劃等部門的專業意見,符合土地使用流程的招商引資項目方可實施。
(2)“濱水茶館”按縣信訪事項會辦紀要(2020年6月4日,第3期)精神,由伊山鎮、七里松村和“濱水茶館”法人各負擔一半,退還其土地租金和道路建設保證金,并收回土地及附屬設施,原則上總額不超過360萬元。
(3)規范財政借款,對重大支出事項履行“三重一大”集體研究程序,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談話提醒。
縣委巡查組反饋問題后,由分管領導牽頭召開條線會議,對涉及問題逐一進行研判。針對招引項目的管理,制定相關措施。前期由招商辦牽頭審定,并上報班子會討論。后須經過國土、規劃部門商定符合土地規劃方案后,方可實施招商引資項目。同時伊山鎮財政和資產管理局加強后期的項目資金的監管工作。對不同收費標準的具體戶數及具體原因進行梳理和自查自糾,確保杜絕此類問題。目前伊山鎮公益性公墓價格參照侍莊街道、東王集鎮公益性公墓價格執行,收費標準統一。嚴格執行財務管理規定,在鎮財政所設立專用賬戶,對公墓收費款項進行集中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3、關于“黨委決策執行存在偏差”問題的整改。
(1)責成鎮建設局健全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和審批流程,在今后的建房審批中嚴格按黨委決策和制度流程執行,杜絕再次出現執行偏差問題。
(2)加強對各村居書記和規劃員的業務培訓,重點壓實各村居書記在房屋新建、翻建或維修審批過程中的審核把關“第一責任人”責任。
(3)建立國土、規劃、執法三部門與屬地村居“3+1”信息共享和聯合執法機制,定期開展聯動巡查,發現違建問題快速處置,并將監管失責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委問責追責。
《伊山鎮民房規劃建設管理方案(試行)》經鎮三套班會研究通過,于2022年2月15日發布,并已收入《伊山鎮制度匯編》,伊山鎮嚴格按照申請-公示-審查-會辦-審批-監管流程執行,第一批危房維修和翻建名單已經審批;2022年2月16日副鎮長劉曉明召集村居書記和規劃員召開伊山鎮民房規劃建設管理業務培訓會,壓實村居作為危房維修和翻建前置審批的首要責任人;2022年2月28日,伊山鎮建設局聯合國土所、執法隊對維修和翻建新的審批制度實行后申報的第一批申請人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因疫情影響,延誤審批時間,于3月25日經鎮三套班會對材料齊全符合申請條件的8戶申請人進行會辦,3月31日鎮建設局將審批材料復印件移交鎮執法隊監管和申請人手中,確保危房維修和翻建從申請到審批再到監管實現閉環管理。
4、關于“生態環境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1)落實生態環境監管職責。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巡察反饋問題,進一步采取措施推進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切實履行改善環境質量的主體責任,統籌推進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按時分析環境質量、協調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以釘釘子精神狠抓生態環境監管責任落實。
(2)強化重點工作推進力度。統籌推進鎮村污水治理工作,加快補齊污水治理短板,年內完成山西、王圩、桃垛和官路口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以及城北、朝陽、青龍和河東城鎮污水提質增效工作。抓好鎮域范圍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工作,定期清理河道漂浮物。加強大氣污染問題巡查。強化揚塵管控,對轄區揚塵源進行全面排查,確保各類工地做到“六個百分之百”,取締新華村非法混凝土攪拌站,對張灣村廢品收購點落實常態化管控措施。
(3)加強日常督查督辦,組織力量開展專項檢查,做到轄區全覆蓋,定期開展“回頭看”檢查,防止死灰復燃。
采取常態化灑水降塵措施,重點針對省控點周邊背街小巷和城鄉結合部路段;推進黑臭水體治理工作,投入資金70余萬元,整治溝渠約2萬米水塘7000平方;推進城北社區山塘整治(水面約76000平方),清理水草、雜物等垃圾120余噸,晾干后清運至光大環保處理。
山西村村莊生活污水治理項目施工監理已進場;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項目施工監理已進場;新華村非法混凝土攪拌站已取締,場地已恢復原狀;張灣村廢品收購站已取締,場地已清空,占用的土地已復墾。
高標準完成第一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信訪問題;開展餐飲油煙專項檢查,確保餐飲服務單位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定期清洗。
5、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還須落實落細”問題的整改。
(1)定期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進一步摸清轄區內廢品收購站等危化品單位、工礦企業和九小場所底數,排查登記從業人數和是否從事特種操作等具體生產經營狀況;針對廢品收購站等重點行業領域,節假日等重點時段定期開展巡查檢查,日常不定期抽查,同時要求各企業建立自查自糾制度,每月進行隱患自查;結合近期的危化品使用單位安全專項整治和特種作業打假證書專項整治行動等工作任務,將對廢品收購站尤其是涉及切割、叉車等特種作業的廢品收購站的檢查全覆蓋,實行“家家到”,發現隱患及時交辦,限期整改,按時復查,確保閉環。
(2)加強培訓,提升工作人員能力。針對消防安全、特種作業安全等方面,適時組織企業從業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安全專題培訓,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強執法人員業務學習提升,防止對重點行業特殊行業的安全監管出現“腰桿不硬、刀不快”現象;加強執法人員和條線領導干部的思想素質,防止出現具體監管時講情面、濫用職權現象。
(3)建章立制,增強戰斗力。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定期調度轄區內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形勢,著重部署重點時段重點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督導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形成長效機制。卡緊壓實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村(居)屬地管理責任,按照《伊山鎮安全生產網格化責任體系》,包片領導負總責,支部書記具體負責,定村干部協助指導,村干部和網格員具體落實,做到一級抓一級,職責明確,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措施有力。
(4)抓穩契機,形成常態化管理。堅持不懈抓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借鑒運用好的經驗做法,常態化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集中執法行動,聯合多部門,結合《新安全生產法》對違法企業的違法行為實施懲戒;舉一反三,緊盯我鎮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如服裝小作坊、廢品收購站、非法加油點等行業,開展百日專項行動,層層發動,擴大宣傳,對一些行業特殊、安全隱患大的企業建立“一企一檔”,一旦發現隱患,實施掛牌督辦,定人定時限,確保閉環管理;及時總結整改經驗,鞏固好堅持好整改成果,堅持長短結合,對能立即解決的,立行立改,對需要長期堅持的,制定整改方案。通過整改促進工作,促進安監工作作風轉變,切實把巡察成果轉化為推動安監事業科學發展的強大動力。
伊山鎮共排查登記冶金工貿企業199家,其中粉塵涉爆企業4家,服裝加工企業99家,機械加工12家,廢品收購站7家,其他企業77家。今年共檢查生產企業122家,出動執法人員160余人次,排查出一般安全隱患245條,現場下達整改文書41份,已已整改243條,其余2條正在限期整改落實中。實行“家家到”,發現隱患及時交辦,限期整改,按時復查,確保閉環。
到企業檢查的同時對員工安全設施使用技能和安全知識情況進行抽查,對于不了解的現場進行簡單的消防器材使用培訓,并要求企業定期開展安全培訓。
制定《伊山鎮安全生產網格化責任體系》,印發《伊山鎮班子成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伊山鎮部門安全生產清單》實行包片領導負總責,支部書記具體負責,定村干部協助指導,村干部和網格員具體落實,做到一級抓一級,職責明確,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措施有力。
緊盯我鎮99家服裝加工企業,定期循環督查檢查,對于發現的隱患問題現場督促整改。今年截止目前共發現一般隱患223條,已全部現場督促已整改。
6、關于“理論學習不夠深入”問題的整改。
(1)加強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擬定本年度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圍繞重點內容開展學習,通過專題集中學、融合跟進學、計劃自主學等多方式促使中心組成員打牢思想根基、拓展思維視野。
(2)深入開展專題研討交流。制定研討計劃,組織相關人員在一定范圍內開展調研,擬寫研討材料,力求研究透徹、交流深入,并及時形成研討記錄。
(3)加強基層一線黨員干部理論學習。結合“三會一課”“固定學習日”制定年度學習計劃;持續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強化“四史”學習,每季度開展一次黨的理論知識測試,力求真學真懂、常學常新。
已經制定好本年度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圍繞政治理論、經濟發展、法律法規、黨紀黨規、重要指示精神、重要會議精神、意識形態、安全生產等多方面內容開展學習,通過專題式集中學習、實景課堂、融合式跟進學習、計劃式自主學習等多種方式促使中心組成員打牢思想根基、提高發展能力、提升服務水平、拓展思維視野。
深入開展專題研討交流。根據學習計劃和工作需要,在本年度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中,已經每月設定一個研討專題,并及時形成研討記錄。
加強基層一線黨員干部理論學習。結合“三會一課”、“固定學習日”,指導各基層黨組織參考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形式,并結合自身存在的薄弱環節制定年度學習計劃。持續開展黨史學習教育。一季度結合基層黨員冬訓工作,強化“四史”學習。因疫情突發,一季度未能開展黨的理論知識測試,4月份將補充測試。
7、關于“對意識形態工作指導督促不夠”問題的整改。
(1)嚴格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及時調整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專題研究、分析研判、對上匯報、黨內通報等長效機制。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黨建考核,與經濟、社會穩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評。
(2)把握政治導向,規范不同時期的輿論宣傳。指定專人負責網絡輿情信息的監控,及時介入重大事件突發問題處置,防患于未然,發現負面輿情跟蹤關注、適時處置。
(3)強化各村(社區)新時代文明實踐站(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等載體建設水平,實行農家書屋全覆蓋、廣播電視“村村通”、精神文明創建宣傳常態化。定期開展道德講堂活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嚴格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把意識形態納入對村居黨建考核之中,與經濟、社會穩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把握不同時期宣傳重點,提高輿論引導水平。對重大事件及突發性問題及時尤其注重提前介入,防患未然,特別注意掌握網絡輿情,指定專人負責網絡輿情信息的監控,發現負面輿情要跟蹤關注動態。
對村(社區)新時代文明實踐站(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設置精神文明創建宣傳欄、三務公開欄,實現農家書屋全覆蓋、正在籌劃設立道德講堂定期開展活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8、關于“機關部門存在‘一言堂’現象”問題的整改。
(1)建立健全制度機制。制定建設局制度匯編,規范工作程序,繪制工作流程圖,對群眾建房申請,嚴格按流程規范執行,部門安排業務人員負責受理,每月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審核申請戶實際情況并形成初步意見,安排專人負責將名單及初步意見上報縣職能主管部門。
(2)全面加強內部管控。實行分權管理,所有申請房屋維修和建房戶按照公布的審批流程圖執行。①房屋維修:申請人提交申請到村居并進行村級公示,村居將公示匯總名單按期報送至鎮建設局,城建條線定期組織規劃、國土、村居規劃員現場勘察,包片領導和定村干部進行現場核實,同意后在申請表上簽字,留存現場查看照片存入檔案中,建設局建立申請人“一戶一檔”資料,定期匯總報送三套班會議進行研究,建設局根據三套班會意見報鎮政府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并加蓋章政府公章,建設局留存申請表和申請相關原件在“一戶一檔”資料中,執法隊和申請人各執一份申請表復印件,執法隊負責房屋維修過程中的監管。②建房申請:申請人提交申請到村居并進行村級公示,村居將公示匯總名單按期報送至鎮建設局,城建條線定期組織規劃、國土、村居規劃員現場勘察,包片領導和定村干部進行現場核實,同意后在申請表上簽字,留存現場查看照片存入檔案中,建設局建立申請人“一戶一檔”資料,定期匯總報送三套班會議進行研究,建設局根據三套班會意見通知村居規劃員領取縣統一發放的建房申請表,申請人按要求提供平面圖、立面圖等相關圖件并規范填寫申請表后依次到規劃國土部門加屬意見和加蓋公章,報鎮政府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并加蓋政府公章。建房申報材料將報送縣規劃主管部門進行審批,取得鄉村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建設,建設局留存申請材料原件及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完善“一戶一檔”資料。執法隊留存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復印件,負責房屋建設過程中的監管。細化規范房屋維修和建房申請流程,定人定崗定責,杜絕“一言堂”現象的再次發生。
《伊山鎮民房規劃建設管理方案(試行)》經鎮三套班會研究通過,于2022年2月15日發布,并已收入《伊山鎮制度匯編》,伊山鎮嚴格按照申請-公示-審查-會辦-審批-監管流程執行,對群眾建房申請材料,由部門業務人員李育成和馬樹明受理,2月底群眾申請,3月份因疫情影響,3月25日,鎮三套班會召開危房維修和翻建審批會辦會,3月31日將會辦審批情況落實到位,將審批材料復印件移交鎮執法隊監管和申請人手中。4月14日,城建條線領導黨委副書記李慶武牽頭召集條線分管領導劉曉明、王洪堅聽取建設局部門負責人李君敏對第二批危房維修和翻建申請材料匯報進行預審,建設局將按照預審情況對匯報材料進行完善整理報鎮三套班會進行會辦。
建設局部門負責人經鎮三套班會研究,由李君敏主持工作。部門責任分工中李育成和馬樹明具體負責危房維修和翻建申請材料受理工作,潘海寧負責危房改造申請材料受理,建設局嚴格按照公布的審批流程“申請-公示-審查-會辦-審批-監管”執行,實現危房維修和翻建從申請到審批再到監管實現閉環管理。首批危房維修和翻建“一戶一檔”8戶資料已整理歸檔。
9、關于“存在非本鎮已故居民入園情況”問題的整改。
(1)舉一反三,對相關問題進行梳理匯總,逐一核實原因,針對癥結規范審批手續,杜絕非本鎮已故居民入園安葬。
(2)對鎮民政辦原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并調離民政辦,由年輕公務員擔任民政辦負責人。建立嚴格的入園安葬審批制度,由民政辦會計負責審批,嚴格審查死亡證明、身份證等材料,民政辦負責人核實后簽字批準方可入園安葬。
(3)建立健全服務管理長效機制,明確入園條件、審批流程等,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責任。
對鎮管兩處公益性公墓紀委巡察以后安葬的53座墓穴進行排查,未發現非本鎮居民入園安葬情況;對鎮民政辦原負責人張學兵進行提醒談話,并調離民政辦,由年輕公務員郭畫擔任負責人。民政部門多次召開內部會議,加強員工思想教育,切實把整改要求落到實處。部門建立了嚴格的入園安葬審批制度;由民政辦會計一人專職負責墓地出售,嚴格審查死亡證明、身份證等材料,非本鎮已故村民一律不得入園安葬,民政辦負責人對會計收集的資料進行核實后,簽字批準方可辦理購墓手續。自整改至今,未出現一例外鎮居民入園安葬情況。
10、關于“帳目管理不規范、收費隨意”問題的整改。
(1)對鎮民政辦負責人進行提醒教育談話,調離原崗位。要求鎮民政辦嚴格遵守墓穴收費管理制度,統一收費標準,杜絕類似情況發生。
(2)組織核查,確認相關實際收入與個人賬戶存款、后期財政介款是否賬實相符,是否存在挪用侵占等違紀情況。對不同收費標準的具體戶數及具體原因進行梳理和自查自糾。
(3)目前伊山鎮公益性公墓價格核批材料已上報相關部門,但還未獲批,價格核批前,參照侍莊街道、東王集鎮公益性公墓價格執行,待伊山鎮公益性公墓價格核批后,按核批價格執行。嚴格執行財務管理規定,在鎮財政所設立專用賬戶,對公墓收費款項進行集中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4)嚴格規范特殊群體的減免審批流程,向社會公開,接受廣大群眾監督。發現違紀問題線索的,及時移送紀委調查處理。
對鎮民政辦原負責人張學兵進行提醒談話,并調離民政辦,由年輕公務員郭畫擔任負責人。按照灌云縣殯葬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發的《關于加快辦理公益性公墓價格核批的通知》規定的公益性公墓價格執行雙穴不高于3000元,管理費不高于50元/年,收費標準統一。
民政辦對不同收費標準的具體戶數及具體原因進行梳理和自查自糾,確保杜絕此類問題。經核實,一戶收費6000元是因為該墓為亭式墓,建造成本高,自民政接手川星公墓時,只剩一座亭式墓,因而收費高于其他立式墓。將民政相關賬務185萬余元,移交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特殊群體減免必須由民政部門核實,分管領導簽字主要領導同意后才可以辦理相關手續。
11、關于“存在坐收坐支情況”問題的整改。
(1)組織核查,理清近三年來坐收坐支的現金明細及累計金額,分析具體原因,研判其是否存在其他違紀情況。
(2)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和批評教育,對當日取得的收入當日存入指定的銀行賬戶,做到先收后支,實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坐收坐支”和挪用各項收入款。
(3)建章立制。近期將修訂伊山鎮財務管理制度,舉一反三,杜絕類似問題重復發生。
伊山鎮財政和資產管理局安排專人對2018年以來收取的現金情況進行摸排,看是否存在“漏收”情況。經排查,2018年以來共計200余萬元,不存在賬務“漏收”情況;由分管領導牽頭,召開財經條線會議,重申財經紀律,同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和批評教育;即將出臺伊山鎮財務管理制度。同時,2022年1月起,鄉鎮全面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不論金額大小,不再使用現金進行收付結賬。
12、關于“鎮屬企業及資產管理不規范”問題的整改。
(1)按照鎮屬企業管理規定,重新確立法人,實行政企分離。經核實,灌云縣樂土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法人為楊福春,為我鎮合同制人員。灌云縣麥克隆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法人為仇桂余,為事業人員,根據巡察整改意見,近期更換法人。
(2)完善財務管理制度體系,規范企業運行和資產管理。連云港柏旭農業有限公司土地租金以及福泰電器房屋租金均有相關合同,但未附在賬上,現已整改到位,將原有合同附在相應票據中。
對2018年以來土地、房屋、廠房租金進行梳理,對未付合同的,要求相關部門及時提供合同。加強財務人員警示教育,舉一反三,今后不能再犯類似錯誤。
13、關于“存在違規拆借資金問題”問題的整改。
(1)舉一反三,就相關問題開展自查自糾,理清具體金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違規違紀問題。經核實,張憲信、王月啟、王中年均為歷史賬務,不存在借貸關系。
(2)對癥施策,對相關經手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和業務培訓,規范往來款和短期借款賬務處理。今后工作中,嚴格按照相關財務規定,借款必須要有協議及借款事由。
(3)修訂伊山鎮財務管理制度,紀委、財政、農經等部門定期開展財務內審。
目前已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相關借款進行逐一排查,暫未發現其他違規違紀問題;加強拆借資金的管理,對所有借款需付借款合同以及資金用途說明,舉一反三,杜絕類似問題重復發生;出臺財務管理制度,同時由鎮紀委牽頭,財政和農經配合,對鎮相關部門村居的賬務進行內審,及時發現問題,確保已整改。
14、關于“財務制度執行不嚴,支出無明細”問題的整改。
(1)規范政府招投標行為,對達到招標標準的工程嚴格進行公開招投標,嚴禁工程私自對外指定發包,嚴格工程量變更審批。
(2)加強單位票據入賬審核。對食品發票列支慰問金、土特產商店開具辦公用品發票等具體問題,要求經辦人列出明細并作情況說明。要求鎮財政人員嚴格按規定審核把關、處理賬務,不合規票據堅決不入賬。
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嚴格落實工程招投標工作,對工程款支付嚴格把關,款項支付必須具備中標通知書、發票、合同、審計報告等材料;首先對巡察發現問題進行逐一排查梳理,對無明細票據要求當事人提供明細和情況說明,該工作確保6月底落實到位。同時加強財務報銷管理制度,對不合付款條件的票據堅決不入賬。
15、關于““三單”制度形同虛設,報銷存在變通現象”問題的整改。
(1)立行立改。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精神,及時調整差旅報銷、公務接待等鎮機關內控制度。對不符合規定的公務接待票據,逐一梳理、整改。
(2)從嚴審批。建立部門申報、條線分管領導審核、后勤分管領導統籌報主要領導審批等逐級報批制度,對不符合差旅報銷、公務接待規定的相關活動,堅決不予批準、不予安排。
(3)加強監管。由督查辦對相關事項跟蹤督查監管,確認相關差旅報銷、公務接待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確保在實際發生過程中進行有效監督控制。
建立機關工作制度,對差旅報銷、公務接待等制定嚴格標準,同時實行申報登記制度,由黨政辦統一扎口安排,同時記錄在冊,便于日后查證。加強機關內部管理,對于日常辦公用品等采取申報制合理配置。
16、關于“公務用車管理存在漏洞”問題的整改。
(1)立行立改。對照公務用車等相關制度,對不符合規定的逐一梳理,逐一整改。根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及時調整機關事務管理制度。
(2)加大審批力度。建立部門申報、條線分管領導審核、后勤分管領導統籌報主要領導審批等逐級報批制度,嚴格規范申報流程,對不符合公務用車規定的堅決不予安排。
(3)加強監管。對公務用車的運行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和審計監督,確保在實際發生過程中進行有效監督控制。
成立以黨委副書記朱瑩瑩為組長、紀委書記孫澤銀為副組長、紀委辦、黨政辦、財政所為成員的整改小組,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一是對不符合規定的問題進行逐一梳理,并修改、編制了《伊山鎮公車使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該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杜絕違規使用公車。
二是加大對公務用車使用審批力度,建立部門申請報備,條線分管領導審核,后勤分管領導統籌報主要領導審批,并嚴格按照規定區域使用公車,嚴禁超區域用車。
三是加強對駕駛員和車輛的管理,嚴格要求駕駛員按照相關規章制度出車,不得出私車,不得將公車停放在旅游景區、飯店、歌廳、洗浴中心等敏感場所,嚴禁將公車開回家或停放在居民小區過夜。
四是加強對租用車輛的管理,嚴格規范租賃社會車輛行為,嚴格落實公務出行保障的政策規定,外事接待、重大會議和集體活動等公務出行,優先使用本單位公車改革保留車輛,不能滿足出行保障需求的,經批準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租用社會車輛,長期租用的車輛必須經主要領導同意并報縣車改辦審批后方可租用社會車輛。并建立健全《伊山鎮租車管理制度》,按要求加強租賃社會車輛管理和使用。
五是加強監督管理,紀委、督查辦、不定期對公車出行情況進行監督,杜絕違規用車,紀委、財政所對公務用車產生的修理費、加油費、保險費等進行嚴格審計,發現問題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
17、關于“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問題的整改。
(1)自查自糾,及時組織清退整改,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班子成員已將2020年全部保證金退款至財政賬戶,且2021年起未發放任何保證金等獎金補貼。
(2)商貿城棚戶區改造項目按照灌政發(2013)47號文,參與拆遷人員每人每天發放考勤及誤餐補助合計不超過60元,該費用從拆遷經費中列支。同時加強業務人員培訓,規范相關工作經費入賬處理。
(3)督促各村居嚴格執行《伊山鎮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伊政發〔2021〕9號),對村集體經濟嚴格落實財務公開制度,持續開展村集體賬務第三方代記賬,對發現的有關財務問題及時提醒村集體經濟組織整改,對未按時整改到位的,將相關線索報鎮紀委處理。定期組織回頭看,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我鎮自2021年起,未違規發放津補貼。同時按照縣里相關部門要求,已將時任三套班子成員2020年以來發放津補貼以及其他人員部分津補貼已清退到位,目前已清退金額133萬元。嚴格按照文件標準發放考勤及誤餐補助,對重復發放部分進行清退,目前已退回16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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